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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8月20日 星期三

《每日經歷神》哀慟的人

「哀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」(馬太福音5:4)

神要我們去經歷祂的喜樂(約翰福音15:11)。然而,除非先為自己的罪哀慟,我們無法體驗祂的喜樂。如果不為自己的罪悲痛,我們搞不清楚罪驚人的毀滅能力。如果小看罪,就顯示出我們並不了解,冒犯全能神是滔天大罪。我們的罪造成神愛子的死亡。罪也使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(羅馬書3:23)。罪不但對他人,也對我們自己造成傷害和痛苦。

聖經上說,那些為罪哀痛的人得以親近神(雅各書4:8-10)。那些為自己的罪憂傷哭泣的人,是真心的悔改(路加福音4:18-19)。人不可能悔改,卻不瞭解罪的嚴重性。為罪的後果懊悔,與為得罪聖潔的神而憂傷,是不相同的。認罪不見得等於悔改。只有當我們承認自己的心已經遠離神,並且為自己得罪神而憂傷痛悔,悔改才會來到。

耶穌說,那些為自己的罪哀痛的人,必可得到安慰。他們會更深刻地體驗到愛與饒恕。祂無窮的恩典足以赦免最可怕的罪。不要想跳過悔改的過程,去享受喜樂。神不會任你為罪哀慟而不管你,祂會饒恕你、安慰你,並以祂的喜樂充滿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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